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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进价3.06元/瓶的进销酒精酒精,售价高达17.33元/瓶。差价查5月28日,率高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闵行区伟芸食品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高价销售酒精,达上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海伟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芸食营部
据了解,品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近日接到举报线索,销售反映闵行区伟芸食品经营部在网络平台高价销售酒精。被调经查,进销酒精当事人分别以11.02元/瓶、差价查3.06元/瓶的率高进价购入规格500ml和规格100ml的75%消毒酒精,加价至33.85元/瓶、达上17.33元/瓶对外销售,海伟进销差价率分别为207%、芸食营部466%,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疫情期间,经营者更应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为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价格监管高压态势,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